南宁一70岁老人每天搭电梯60次捡垃圾,被物管催缴2.8万元
近日,南宁一份特殊的物业费缴纳通知单引起热议。某业主8年来频繁乘电梯捡垃圾,被物管收了近3万元。
频繁乘坐电梯需要付费吗?
缴费通知引人关注
“由于你常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废品,每天使用电梯60次以上,收取你2592元/年的电梯运行电费,电梯损耗1000元/年,8年共计28736元……”4月26日,一则物业交费通知在南宁人微信群里传开,引发关注。
▲缴费通知单。南华早报记者黄摄
4月26日晚,记者来到事发小区,看到物业办公室门上贴着上述通知。在通知的旁边,贴着一张详细的电梯电费计算清单:
电梯一小时耗电15千瓦,一分钟耗电0.25千瓦。从1楼到29楼需要53秒。一次乘坐电梯的耗电量为0.25/60*53=0.2208 kW。2902房间每天乘电梯60次左右,0.2208 * 60 = ” 13 ” . 248 kW/次,1 kW收费0.50。
七十岁的人爱捡垃圾。
邻居们怨声载道。
邻居陈女士向记者诉苦。她的老板姓吴。她今年79岁了。几天前她摔倒住院了。平日里,吴阿婆一个人住,每天喜欢捡垃圾,装进电梯运到29楼,堆在公共走廊和家里。很臭,蟑螂到处乱窜。“她勤奋能干。她每天早上5点起床,一直工作到晚上,但应该不会影响到别人。”
▲老人曾经把收集的垃圾堆放在楼道里。
“我愿意给她一部分物业费来制止这种行为……”小区其他业主纷纷在业主中抱怨。
关武别无选择,只能起诉。
老人的秋季作业暂停了。
4月27日,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魏先生称,物管多次联合小区、派出所等部门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。“跟吴阿婆的孩子反映也没用。”魏先生说,今年3月底,物管无奈想出了收取电梯费的办法,同时开始收集证据准备起诉。结果吴阿婆拿到交款通知后,并没有交钱,而是贴回了物业办公室的门上。
前几天,吴阿婆在家摔了一跤。物业经理知道后,打了120送她去医院治疗。4月27日,魏先生表示,同情老人坠楼。如果她康复后不再捡垃圾,物业管理就会既往不咎。但如果她继续,物管会重启起诉。
老人说他没有经济困难。
捡垃圾就是变废为宝。
4月27日,记者致电吴阿婆的女儿,提到她妈妈在捡垃圾。她不想多说。
5月3日,记者电话联系了仍在住院的吴阿婆。她告诉记者,自己没有经济困难,主要是觉得无聊,想找点事做。捡垃圾一方面可以变废为宝赚点菜的钱,另一方面也可以锻炼身体。
至于以后会不会捡废品,吴阿婆说,先保持身体健康。整个采访过程中,吴阿婆精神状态良好,思路清晰。
律师:物管代收相关费用在法律上是正当的。
华南法律援助公益律师赵分析,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但公民不能因为行使个人权利就侵犯他人的个人权利。从道德上讲,老年人值得同情。但如果老人确实频繁使用公共电梯,导致公摊费用增加,侵害了邻居的利益,物管代表全体业主向老人索赔,这也是防止老人变相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此外,如果老人在公共楼道内将垃圾分类或者带回家,确实影响了邻居的居住环境,社区和警方又无法劝阻的,可以要求子女采取有效的管理保护措施,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禁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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